教學資源中心FAQ
Q1: |
教學評量填答有何相關注意事項? |
A: |
依「國立金門大學教學評量實施要點」辦理。
1.填答時間:
(一) 期初教學意見調查:每學期期中考前二至三週。
(二) 期末教學意見評量:每學期期末考前二至三週。
2.實施方式:透過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教學評量登錄作業方式進行。
3.期末教學意見評量未填答完畢者,不得進行期末下一學期課程初選。 |
Q2: |
如何成為教學獎助生(TA)? |
A: |
依「國立金門大學學生教學學習獎助金實施要點」辦理。
1.本校教學獎助生是以「課程」為申請對象,由授課教師提出申請,每學期每位專任(案)老師限申請一門。
2.教學獎助生應以已修習過該門課程且成績為該班前30%且高於該開課年級之學生為原則,每位教學獎助生至多可參與二門課程以學習教學。
3.為協助教學獎助生確實瞭解教學學習制度之精神與協助教學學習內容,凡教學獎助生皆應修讀教學學習培訓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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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如何申請優秀教學獎助生(TA)? |
A: |
依「國立金門大學優秀教學獎助生獎勵要點」辦理。
優秀教學學習生選拔採申請制,由符合評選門檻(要點第三點第一項)之教學獎助生提出申請及授課教師推薦表,並組成教學獎助生審查小組審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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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閱日期:2023-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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