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金門大學旅臺金門同鄉會會員暨子女入學獎助學金申請要點
108年3月6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6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9月16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4月14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為促進旅外金門鄉親子女與金門故鄉之鏈結,鼓勵旅臺金門同鄉會會員及子女返鄉就讀國立金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特訂定國立金門大學旅臺金門同鄉會會員暨子女入學獎助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本校各學制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之學生(惟學士班學生須為台灣地區高中職畢業者),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為臺灣金門同鄉會總會之各旅臺金門同鄉社團的會員。
三、獎助內容及申請方式:符合申請資格者每人獎助學金二萬元整,分兩學期發放,每學期各發放一萬元。申請者於上學期開學後三週內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一人限申領乙次,且經旅臺金門同鄉社團及臺灣金門同鄉會總會推薦,並經本校學生就學獎補助審查員會審議通過後發放。
四、申請者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
(一) 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相關人之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
(二) 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三) 申請人之存摺帳戶影本。
(四) 學士班應另檢附高中(職)畢業證書影本。
五、本獎助學金經費來源由臺灣金門同鄉會總會捐贈收入支應。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