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金門大學教師員額編制表 |
區分 |
職 稱 |
任用別 |
員 額 |
說 明 |
本 校 |
校 長 |
聘任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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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校 長 |
聘兼 |
(二) |
由教授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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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務 長 |
聘兼 |
(一) |
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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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長 |
聘兼 |
(一) |
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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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務 長 |
聘兼 |
(一) |
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
研 發 長 |
聘兼 |
(一) |
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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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心 主 任 |
聘兼 |
(三) |
通識教育中心;由教授兼任。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計算機與網路中心;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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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 長 |
聘兼 |
(一) |
圖書館;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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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主任 |
聘兼 |
(一) |
進修推廣部;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
體育室主任 |
聘兼 |
(一) |
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
主任秘書 |
聘兼 |
(一) |
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
院 長 |
聘兼 |
(五) |
人文藝術學院、社會科學院、管理學院、理工學院、健康護理學院;由教授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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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主 任 |
聘兼 |
(十七) |
應用英語學系、建築學系、國際暨大陸事務學系、運動與休閒學系、企業管理學系、觀光管理學系、電子工程學系、食品科學系、土木與工程管理學系、資訊工程學系、華語文學系、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都市計畫與景觀學系、護理學系、長期照護學系、社會工作學系;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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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所長 |
聘兼 |
(二) |
閩南文化研究所、海洋事務研究所;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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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
聘兼 |
(六) |
教學資源中心、身心健康中心、就業暨校友服務中心、國際暨兩岸事務中心、軍訓室、創新育成中心;由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軍訓室主任由職級相當人員或軍訓教官擇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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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長 |
聘兼 |
(十七) |
註冊、課務、課外活動指導、生活輔導、文書、研究企劃、閱覽諮詢、採訪編目、軟體系統、資訊網路、進修、推廣、體育教學、競賽活動、場館經營組、公共關係、議事暨研考等組;由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生活輔導組組長並得由軍訓教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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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師 |
聘任 |
一四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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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訓教官 |
派任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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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計 |
一四六
(六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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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職 員 員 額 總 計 |
一七七
(六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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