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金門大學圖書館教師升等著作典藏須知
中華民國106年5月24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館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6月28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一、國立金門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完整記錄保存本校教師教學研究成果,提高學術
研究水準,以充實本館館藏,特訂定本須知。
二、由本校人事室轉交教師升等著作乙份及填具國立金門大學圖書館教師升等著作移交表乙份
至本館留存,由本館進行編目上架,以利知識傳播,支援教學、研究與學習活動。
三、如涉及智慧財產權或個人資料保護等議題,請送繳單位自行先塗銷註記。
四、本辦法由行政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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