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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11年度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已於本(111)年1月18日公告,請查照並轉知師生踴躍報名。
活動說明:
一、 為鼓勵愛好寫作人士從事電視節目劇本之創作及類型之探討,發掘及培養電視節目劇本編寫人才,豐富我國電視節目內涵,本局本年賡續辦理旨揭獎勵活動。
二、 本年徵選方式分兩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應繳交故事短綱、完整故事大綱、第一集完整劇本及主要人物介紹,並說明作品集數。
(二)第二階段:由本局另行公告。
三、 本局並將協助入圍及得獎作品與無線衛星電視事業、電視節目製作業者進行媒合,以提高轉製機會,請貴校轉知並鼓勵師生踴躍參與。
四、 旨揭要點採線上申請,請於報名期間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進行線上申請及上傳電子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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