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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公開甄選本校應屆畢業生致詞代表一名、在校生致詞代表一名,於111學年度畢業典禮(112年6月3日)代表全體畢業生,訴說對於母校的感謝之意及對母校難忘的情懷;代表全體在校生,訴說對於學長姐的感謝之意及祝福。
二、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三、報名資格:
(一) 畢業生代表:本校學士班、碩士班之應屆畢業生,未有懲處紀錄者。
(二) 在校生代表:本校學士班、碩士班之在學學生,未有懲處紀錄者。
四、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112 年 03 月 31 日(五)17:00 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報名地點: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B206)。
六、報名方式:
(一)需親自報名及送件。
(二)報名時請備齊下列資料:
1. 報名表一份。
2. 致詞文稿一份(限白話文形式,A4 紙張、標楷體14 號字,字數約為600~800
字,時間約4 分鐘),畢業生代表請於文稿中強調於金門大學的學習經驗與體會;
在校生代表請於文稿中強調對學長學姐們最誠摯的祝福。
3. 在校優異表現或優良事蹟等證明文件。
七、甄選程序:
(一)初選:由主辦單位審查報名資格,初選通過者另行通知參加決選。
(二)決選:
1. 由主辦單位成立甄選小組,並以學務長為召集人,成員另以課指組2人,生
活輔導組1 人,學生會1 人,畢聯會1 人組成。
2. 採面試方式,請初選推薦代表親自上臺演示,每組4 分鐘,由甄選小組以四
項標準:(1)口齒清晰(20%);(2)儀態臺風(20%);(3)文案內容(40%);
(4)臨場表現(20%)進行評分。(初選同學經通知而未參加決選者視同放棄)
(三) 甄選名額:
1. 畢業生代表:取最優之1 人,另備取1 人。
2. 在校生代表:取最優之1 人,另備取1 人。
八、相關事宜洽詢: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洪小姐(082-313335,hong075996@email.nqu.edu.tw) |
標題 |
附件檔案 |
甄選文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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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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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金門大學111學年度畢業生及在校生致詞代表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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