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二學期【碩士班】及【學士班】新生成績優良入學獎勵申請公告
1. 申請時間:110年2月22日(一)至110年3月22日(一)
2. 申請條件:符合本校各學年度【碩士班】及【學士班】新生成績優良入學獎勵資格者
※各學年度新生成績優良入學獎勵措施:https://reurl.cc/91gZa
※105學年度學士班成績優良入學獎勵獲獎者,由本校調查註冊情形後逕行匯款發放。
※106-109學年度學士班成績優良入學獎勵獲獎者,入學後自第二學期起,歷年學業總成績平均未達全班前20%者,不得繼續申請獎勵金。
3.申請方式:符合新生成績優良入學獎勵資格者,請於申請時間內填妥並繳交申請表及應繳文件至綜合大樓3樓教務處綜合教務組,逾期視同放棄獎勵資格。
4.注意事項:
※ 非提供臺灣銀行帳戶者,臺銀將收取跨行轉帳手續費30元,並由受款人應領金額內扣除。
※ 獎勵措施以本校網站最新公告為準,本校保留資格審查及獎勵措施最後核准與否之權利。
※ 洽詢電話:082-312346 |